南华大学全日制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一级学科 硕士 研究生培养方案(2022)
一级学科名称: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一级学科代码:0818
学科简介
南华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主要承担矿产普查与勘探、环境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地球物理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高级人才培养任务。本学科源于1959年原衡阳矿冶工程学院的放射性地质专业,2002年原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并入南华大学,其相关地质科研人员及科研平台也随之并入本学科。
该学科现有研究人员32人,其中教授(研究员)8人、副教授10人、中级职称14人;具有博士学位者28人。现有国家人事部“国家级人才项目”第一二层次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1名、博士生导师5名和硕士生导师20名;拥有省青年骨干教师2名、留学归国人员10人。目前本学科拥有的主要仪器设备和试验系统总计价值约2530多万元,科研用房面积总共约2000余m2。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建立60多年来,形成了放射性矿床成矿理论与勘探、放射性地质环境评价与修复以及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等为特色的优势研究方向。近年来共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6项,国防及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出版教材及专著10部,发表论文400余篇,其中SCI、EI收录100余篇。获得湖南省自然科学奖等省部级奖励5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0余项。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较好的才智、涵养和创新精神,热爱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事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3、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从事矿产普查与勘探、环境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地球物理领域或方向的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
4、具有获取及处理数据的能力,能独立设计试验方案,进行室内和现场试验,具有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良好的学术写作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
二、毕业要求与学位标准
1、毕业要求
熟练掌握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或学术研讨会议、科技竞赛、科研实践及科研创新等活动,硕士学位论文应体现作者已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学位标准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其第一单位署名必须是“南华大学”):
①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研究生署名排前两位,如研究生排名第二位,排名第一位必须为导师)。
②在相关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增刊),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三、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指导小组由具高级职称的教师或现场工程技术人员3-5人组成。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研究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副导师必须由具有副教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方案审批、团队组织、过程监控、质量把关的职责。导师要因材施教,严格要求,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根据本学科专业要求、学位论文标准及个人实际情况指导研究生学习有关课程。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应以科研能力为主,提升研究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同时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及个人的实际情况学习有关课程。研究生一般在校内培养,也可由学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联合培养。
四、主要研究方向
1、矿产普查与勘探: 主要研究矿产(如铀矿)形成的地质背景、成矿条件、矿床地质特征、成矿作用机制,探索矿产的空间分布规律和时间演化规律,建立成矿模式;研究科学有效的矿产预测、勘查和评价的理论与方法技术,建立有效的找矿勘查模型。
2、地质工程与地质环境: 主要研究环境地质与工程地质等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包括矿山开采、工程施工的地质条件评价、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库场址筛选与评价、自然和人为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评价等。
3、勘查地球物理: 主要研究重力、磁法、电法、地震、放射性等地球物理勘探理论、方法和技术,以及将现代传感技术、计算机与电子技术和现代数值分析与信号处理技术应用于地质资源勘探、工程勘查与环境监测等领域。
五、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时间与学分要求
1、学习年限
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特殊情况需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决定。经批准休学创业的研究生,其学习年限根据其休学创业的时间可适当延长1-2年,超过者不予注册学籍。
2、课程学习时间
课程学习时间为0.5-1年。
3、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的学分不低于18学分。跨学科或同等学历人员考取的硕士生必须补修本学科本科生阶段的专业必修课3-5门。补修课程要求及格,但不计学分。
六、培养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文献阅读
硕士研究生应该具备文献查询、资料搜集能力。要求阅读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著作、学术期刊(阅读目录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研究方向指定),并在阅读基础上撰写1篇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基本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所查阅文献不少于6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近几年文献不少于50%;对拟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动态有较深入的了解,对拟研究的课题有较充分的论证。
文献综述由导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开题阶段。
2、论文选题及形式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或学科基础性的研究,体现学科的前沿性和创新性,难度适宜,时间和经费有保障,并需要充分的论证。对同一研究方向的大系统选题要尽量形成团队氛围,保持其研究进展的持续性、递进性与系统性。
3、开题报告及评价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所选定的课题范围,在调查研究、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文献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按研究生开题报告格式要求撰写完整的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包括内容:研究课题名称、课题来源、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参考文献、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的特色与创新之处、技术路线、研究方案、课题完成的可行性分析、时间安排等。
开题报告时间: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应先交导师及导师组审核合格后,再由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评审并打分。评分结果严格按开题报告评价内容及分值进行综合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开题报告一经通过,应按计划进行论文工作。如需要改选课题时,需要重新开题。
4、学术交流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或学术研讨会议,要求具备学术写作能力与表达能力,鼓励外文投稿,积极参加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20次以上学术报告会,其中个人主讲1次以上,定期参加学科内部交流,每学年不少于3次。
考核办法:学术活动结束后,将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复印件或学术小结(不少于500字)注明时间、地点、报告人,经导师签字后自己存留,届时由研究生所在系室(科室)按合格与不合格记载成绩。
5、实践环节
要求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完成至少20学时的教学实践任务。积极参与科技竞赛、科研实践及科研创新等活动,培养申报各级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的能力。
6、中期考核
研究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末之前,通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主要目的和内容,是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从德智体各方面进行培养全过程的全面总结、检查和考核,由学院组织专家组着重就其个人总结与汇报、政治素养与团队精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临床实践)、开题报告、学术交流与论文进展、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得出每个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成绩。考核的结果一般设为:A等(优秀)、B等(良)、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限期改正或取消学籍,作退学处理)。中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及评价处理按我校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及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7、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下一步研究内容和工作计划、公开发表的论文情况等进行检查与考核,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予以评定。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不合格者一律不许参加论文答辩,延期一年重新组织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答辩申请环节。
8、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应体现作者已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的基本理论依据和前提可靠,实验或研究内容完整,数据翔实、可靠,分析合理。学位论文中要有自己的新见解,论文中的设计、计算、实验、分析、推理、归纳、讨论等环节应体现逻辑性。论文必须观点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方法合理、推理严密、结构严谨。学位论文凡是引用他人的论述、分析、数据和计算结果等,必须在相应的地方加以标示和引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