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课题经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研究生课题经费实际作用、规范研究生课题经费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研究生课题经费暂行管理规定。
第二章 经费发放规定
第二条 硕士研究生课题经费为1500元/年,博士研究生课题经费2000元/年。
第三章 经费开支管理
第三条 经费开支范围。研究生课题经费仅限于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支出,包括购买各种低值易耗实验材料及试剂、动物实验费、调查旅差费、学习资料复印费、书报费、学习用品费、论文打印及印刷费、论文答辩费及500元以下的小型仪器设备费。
1.理、工、医学类研究生的书报费(研究生必需的参考资料)控制在总经费的10%以内;文、管类研究生书报费控制在总经费的15%以内;
2.凡为完成毕业论文需去外地进行搜集资料、生产实习、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学术活动,时间在一周之内者,其出差住宿待遇按照助教出差标准执行;超过一周者,其出差费用一律按本科学生生产实习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3.校内外专家审阅研究生论文和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时必须开支的费用:
1)聘请校内外专家评阅硕士生毕业论文(专家人数一般为2人),每人每份按100-200元计酬;聘请校内外专家评阅博士生毕业论文(专家人数一般为3人),每人每份按300-500元计酬;
2)聘请校内外专家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主席1人,答辩委员一般为5人,另设秘书1人),每人每生按100-200元计酬,主席可按300元计酬;聘请校内外专家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主席1人,答辩委员一般为5-7人,另设秘书1人),每人每生按300-400元计酬,主席可按400元计酬。
第四章 经费审批管理
第四条 课题经费审批与管理。
1.研究生课题经费按年度下发,超支不补,节余部分可转至下一年度使用。每年3月份由财务处统一下拨本年度研究生课题经费,并按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人数直接划拨给研究生导师;
2.研究生课题经费由导师管理与控制,研究生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3.课题经费的每笔开支必须由导师签署意见,按照财务管理规定需经上级部门审批的开支需经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审批后到校财务处报帐,超过学校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超过可使用的经费不予支付;
4.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按其实际学习年限划拨课题经费;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延长期内不予划拨课题经费;
5.各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根据本规定,统筹安排,合理开支,厉行节约。课题经费不足部分由导师的课题经费补充,以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完成。
第五章 附则
第五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统招研究生。其他在职研究生的论文评审费及答辩费由本人负担,并在此规定的标准上可适当提高。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南华大学研究生处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