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建档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义务劳动、公益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我校今年秋季学期在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已建档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郑重提示:
1、《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2〕29号文件精神)
(1)突出保障重点群体。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结合实际给与较高档次资助。
(2)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300元/生/年,不占用省级下达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指标。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分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分为3档,其中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200元。
三、名额分配
(1)第一步:优先保障中央下发核实认定的重点保障对象情况,将省发一等助学金指标等比例核算下达各班级的一等助学金指标;
(2)第二步:将分配给重点保障对象后省发剩余的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指标依次对其他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进行统筹分配,分别按照(指标数)÷(学院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班级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计算公式,采取四舍五入法确定每个班级的各等级应评名额。
四、评审程序(学校智慧学工系统线上申请同步进行)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华大学2022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
2.学院评审:
(1)10月15日—20日,各班级、专业或年级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上报学院审核,提交评定小结(格式参考附件四);
(2)10月20—27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于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学院评审和公示,学院公示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建议只公示姓名、学号和困难等级、拟受助等级,公示五个工作日),并将评审数据导入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特别提示:在保障中央下发重点保障对象均按要求享受相应等级资助后,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原则上应按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依次评定,一般不得出现困难等级和助学金评定等级错位的情况,例如特别困难等级的同学评定了二等或三等助学金、而一般困难或者困难等级的同学却评定了一等助学金的现象。
(3)10月28日上午12:00以前,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评审材料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并同步完成湖南省学生资助系统数据上报;
五、材料报送(学院完成时间10月28日)
1.班级中获评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省级导入模板》,电子版文件以班级命名如:城工194班,电子版上报权益部。获评助学金的学生填写《南华大学2022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权益部。
2.由班级评审小组撰写《南华大学2022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小结》(附件三)。
六、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评审小组,严格遵循“重点保障优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2.各班级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和数据,学院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收取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一:《南华大学2022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资环安学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表》(单独发)
附件三:《南华大学2022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小结》(参考模版)
附件四: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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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5日